1、以厅名义召开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主要领导、相关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对《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8月中旬,劳资处、法制处、劳动保障监察处、厅办)
2、以厅名义转发劳动保障部《
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提出具体要求。(8月中旬,劳资处、法制处)
3、组织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组织召开的推动《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片会。学习全国各地推动贯彻《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做法,研究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推动各地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9-10月,劳资处)
4.全面清理与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的若干政策意见。(9-12月,劳资处、法制处、劳动保障监察处、厅办)
(二)广泛宣传普及《
劳动合同法》知识
1、以厅名义转发劳动保障部编写的《
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8月中旬,劳资处、厅办)
2、会同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宣传工作的通知》。(9月下旬,劳资处、法制处、厅办)
3、在江西劳动保障网开设《
劳动合同法》宣传专栏;各地要在当地报刊开设《
劳动合同法》疑难问题解答,组织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和劳资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开展的《
劳动合同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中国劳动保障报);编印一批针对不同人群的《
劳动合同法》方面的书籍、宣传册、宣传画等。(7-12月,法制处、信息中心、劳资处、劳动保障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