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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子政务整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与省委、省政府及省信息化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全省电子政务整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统一规划,统一网络。建设覆盖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六大业务系统的全省电子政务统一内网和外网,形成连接省级各部门、各市和各县的统一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络,各业务系统不再建设专网。按照全省统一规划,使用统一的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络。

  统一标准,统一交换。在建设中,业务应用、系统、硬件、软件均要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充分发挥省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信息传递枢纽作用,依托统一平台积极开展各类业务系统应用、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各业务系统不再重复建设相应基础支撑平台,采用统一平台服务托管等形式保证信息正常交换和业务系统协同运行。六大业务系统分别建设支持本系统内各部门业务、信息交换应用平台。各市要参照省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原则、要求和标准,建设各自市级电子政务平台。

  统一开发,统一部署。对通用性、基础性、基准性、标识性较强的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和基础性数据库等项目,采用统一开发、一数一源、多家共享、集中存贮、统一部署的方式开展建设和应用。各部门不再自行开发,避免重复建设和分散采集。

  统一安全,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全省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统一的安全身份认证、安全支撑平台和数据冗灾备份系统,为各项业务应用集中提供密钥管理、技术支撑、安全防御和冗灾备份等服务,形成布局合理、安全可控、运行有序的网络信任体系,避免各部门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

  三、工作目标

  按照陕西省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平台建设意见规范要求,全省电子政务整合工作的目标是:到2008年,建设完成覆盖省、市、县的统一电子政务传输网络和省市二级统一平台,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从2008年开始,利用1年时间完成已建成的业务系统专网向全省电子政务统一传输网络整合;2010年底以前完成已建大部分业务系统支撑平台向省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移植,逐步建立完善全省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库,实现应用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

  四、工作任务

  全省电子政务整合工作任务是:进一步完善省、市两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开展以传输网络、门户网站、业务系统、信息资源、安全管理和运维管理为主要任务的电子政务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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