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对外商投资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确定,由县、区国税局负责办理。
61.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借款利息列支的审批,由县、区国税局负责办理。
62.对内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审批,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下的,由县、区国税局负责办理。
63.对纳税人申请减免《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的通知》(皖国税发〔2006〕42号)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事项的审批,企业所得税其他减税、免税事项,年度减免税额20万元以下的,由县、区国税局负责办理。
64.对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投资总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由县、区国税局负责办理。
65.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享受“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审批,由县、区国税局负责办理,并将批准意见报送市国税局备案。
七、关于公安、工商、物价、质监管理权限
66.典当业、旅馆业许可证办理下放县、区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67.凤台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下放县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68.个体工商户发照权、个人独资企业发照权、广告企业经营主体资格初审权、拍卖活动监管权下放县、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69.除外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外,企业年检下放县、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70.对毛集实验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申办私营企业的,除企业名称由市工商局统一核准外,分别委托毛集实验区工商分局和开发区工商分局核发营业执照。
71.凡属市、县两级管理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其定(调)价权限全部下放给凤台县管理。
72.零售环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监督权下放到各县、区。
73.各区物价局负责对辖区内申报使用价格调节基金项目的初审及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74.凤台县可单独征收、管理、使用价格调节基金。
75.毛集实验区区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等后续管理工作由毛集质监分局负责。
八、关于人事管理权限
76.除《
公务员法》和《
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190号令)及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必须由市级人事编制部门行使的职权外,赋予市辖各区享受县建制的所有人事编制管理权限,市辖各区享有编制范围内中小学教师的区内调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