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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物价局关于板樟山森林公园停车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海市物价局关于板樟山森林公园停车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价函〔2007〕7号)


珠海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对板樟山森林公园入园车辆实行停车收费的函》悉。根据《广东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属下板樟山森林公园停车场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小车(20座及以下客车、2

  吨及以下货车)2元/次;大车(20座以上客车、2吨以上货车)5元/次。

  二、请你司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管理,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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