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新型生产基地为依托,加速“菜篮子”产品加工产业建设,增强鲜活产品的贮备加工能力,提高产品有效供给率和产品附加值。扶持一批规模化“菜篮子”产品加工企业,争取有l-2家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使2-3个特色“菜篮子”加工产品成为全省乃至全国优势商品,与基地发展互动,打造强势品牌。二是继续进行农贸市场改造工程,鼓励“放心菜”产品专营店(点)的发展,进一步改善批发和零售市场条件。通过建立健全“菜篮子”价格预警体系,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市场行情,建立相对稳定的产供销渠道,做好猪肉、蔬菜等产品的货源组织和调运,力争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三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严肃查处造谣惑众、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以“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保障民众放心消费
“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放心消费的前提。要把控制生猪瘦肉精、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南和氯霉素污染等作为重点,全面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快完善质量安全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点)的监管,强化生猪检测检疫,病死的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要继续完善蔬菜质量监测网建设。充分发挥监测结果对市场和生产的指导作用。要抓好生产源头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投入品的不法行为。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启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加快推进生猪等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快速、准确、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四、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作的组织领导
发展“菜篮子”生产、稳定市场供应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促进“菜篮子”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菜篮子”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菜篮子”工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里已重新调整了“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相应地加强领导,农业、商务、财政、物价、国土等部门,都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履行好责任。
(二)落实政策,务求实效。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菜篮子”工作,对促进“菜篮子”生产特别是生猪生产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除及时足额兑现国家、省制定的政策补贴外,市财政对每头种猪补助100元,并每年安排部分专项资金,对市级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进行以奖代补。县区财政也要安排配套补助,并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制定标准,进行以奖代补。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用地及相应建设的畜舍及附属设施等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饲养环节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对养殖小区和规模场大型沼气工程或联户沼气工程优先扶持建设。对强制免疫费用和因防疫需要扑杀的补助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