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意见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7〕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市文化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意见
(市文化局 市财政局 市劳动保障局 2007年10月)
为进一步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切实加强我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69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领导。做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将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列入农村新五件实事之一,并在全省广泛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因此,各地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推动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认真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在“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送电影’活动按照每场80元标准给予补助,并每年资助100家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点”的基础上,加大投入,重点扶持,加快农村影院更新改造,改善观影条件,增加电影固定放映点,以提高放映覆盖率,逐步实现由胶片放映到数字放映的转变,确保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妥善解决农村电影放映人员的生活待遇。各县(市、区)政府要关心农村电影放映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积极稳妥地解决好农村电影放映人员生活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对经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或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发放的放映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放映岗位上达到退休年龄后,可按其连续放映工龄有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给予一次性补偿,其月工资金额的多少由各县(市、区)根据情况确定,也可采取解决养老、医疗保险等形式,妥善安置好他们的晚年生活。各县(市、区)要组织专门力量,调查核实农村电影放映人员的现实情况,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有效解决农村电影放映人员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