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对保安员培训收费问题的批复
(珠价[2003]26号)
珠海市保安服务公司:
你司《关于保安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和《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第
十四条、第三章第
二十四条以及《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二、
十四条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从事守护类保安员岗前培训按240课时,每课时按3元计算,即培训费为每人720元。
二、保安员在岗培训按40课时,每课时按3元计算,即培训费为每人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