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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07-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07-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景府字[20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2007-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二月二日

景德镇市2007-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摄影、摄像器材、电器设备(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办公家俱(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办公消耗用品、监控设备(不含警用管理监控设备)、电梯(手扶电梯,升降电梯)和锅炉、摩托车、公务用车(包括轿车、越野汽车、面包车、大客车)。
  (二)工程类
  单个项目2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三)服务类
  计算机通用软件、公务用车保险、公务用车加油、公务用车修理、公务印刷(不含保密资料的印刷)。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一)货物类
  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农药、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的药品及医疗耗材,实验室用品、图书资料、通讯设备、网络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发电设备、电力设备、道路清扫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保安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地震设备、人工增雨设备、环保监测设备、船舶及设备、医疗设备及器材、计划生育设备、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消防设备、档案保密设备、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公务制服、卡车和专用汽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其他专用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
  (二)工程类
  单个项目20万元以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改建、扩建等工程及装饰修缮工程。
  (三)服务类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专用软件、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

  三、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
  (一)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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