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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同类学校差距缩小、薄弱学校有较大发展、农村中小学实现达标、资源配置较为合理、择校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的目标,基本解决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城镇中小学择校和农村薄弱学校建设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布局规划。结合旧城改造、新城区建设和新农村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中小学校,不断满足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要。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点规划,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学校时,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学校,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和建设进程。
  (二)加快义务教育办学设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使各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的配备及其待遇大致均衡。要加大投入,加快各校的校舍、设施、设备建设进程,从2007年开始,市级财政拿出不低于240万元,县、区财政按不低于市级财政收入的50%予以配套,作为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学校达标建设资金,争取在2-3年内使薄弱学校在设施设备上有较大改善,实现农村中小学全部达标。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规范〉的通知》(教基〔2007〕5号)和《淮南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常规》要求,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评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细致梳理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办法,扎实推进。要下力气解决目前学校办学行为中最突出的问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城区规划,进一步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合理划分每一所学校的学区及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矛盾较为突出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每一位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享受《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权利。要坚决杜绝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行为。各有关学校要进行阳光分班操作,省、市特色学校要起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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