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预警预报机制。
各地要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失业调控、认真落实关于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夫妻双方同时失业,尽可能避免裁减特困家庭成员的员工,从源头上控制零就业家庭和特困家庭的产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指导,严格裁员备案制度。西宁、海东、海西等地要制定下岗失业预警预案和再就业援助工作方案,防止用人单位集中大规模裁员引发其他社会问题。
(八)探索建立就业与社保的联动机制。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与财政、民政部门密切配合,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对失业保险和低保对象进行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就业援助与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的联动机制。
二、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九)扎实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今年,我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活动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与财政、民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成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指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内容和创建目标,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
(十)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核心任务就是解决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积极帮助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社区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对困难群体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在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基础上, 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实现社区人员更加充分的就业。
(十一)加强社区平台建设。
各地要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契机,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社区平台和队伍自身建设,切实解决社区工作人员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办公经费、场地设施等实际问题。积极探索“以奖代补”的方式,给充分就业社区一定的经费补助。同时要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机制,创建信用社区,推动创业活动和小额贷款的开展。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策措施落实
(十二)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青政办〔2005〕148号和青政办〔2007〕53号文件要求,零就业家庭和特困家庭的就业援助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并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建立零就业家庭和特困家庭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州(地、市)、县(区)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责任制,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层层抓落实,明确责任到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责任人,援助工作的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