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但一些省辖市主管部门,包括个别领导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视、支持程度还不够,建筑节能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对建筑节能的紧迫性和严肃性认识还不到位,观望、等靠的思想不同程度地存在,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建筑节能新观点、树立节能新观念的意识不强,制定节能新措施、解决问题的新办法不多。个别单位由于认识不到位,部门内部之间形不成合力,“单打一”的现象比较突出,致使建筑节能工作氛围不浓厚,在当地没有形成蓬勃发展的局面。
(二)设计审查存有薄弱环节。从抽查的18项在建工程来看,部分项目没有节能设计专篇和热工计算书,施工图审查工作不到位,图审人员未指出存在问题,图审机构未提出审查要求,把关不严,对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未能执行一票否决;部分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对节能标准理解不清,把握不准,还不能完全掌握建筑节能的标准和计算软件。热工计算不准确,选用标准不恰当、计算书的建筑构造和选材与计算书不一致等原则问题。建筑节能设计深度不够,节能设计在屋面、外墙、窗户等主要部位能引起重视,但冷桥、飘窗四周、外遮阳等部位的节能措施还不够,有的项目窗墙比、体形系数、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等几个主要控制参数计算不准确,或套用标准有误。
(三)闭合监管体系存有漏洞。个别单位分管领导和主管科室在抓工作方面,强调部署得多,协调配合得少,存有各谋其政,各管一摊,互不参与的现象。个别建筑节能牵头部门,不查图纸,不进工地,不能够准确掌握节能工作的实际情况,不能为其他监管主体提出合理化建议;个别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对节能工程的过程监管不到位,一些工程直至完工甚至销售后,才发现节能措施没有跟上,造成既成事实,给执法造成一定的难度。甚至还有个别单位,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环节,违反有关规定,自行制订标准,给一些未通过节能认定工程进行备案。致使节能标准的执行率从设计、施工到交付使用过程中层层递减,标准的实施率只有30-40%。
(四)现场取样检测问题突出。由于地市建筑节能方面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主体不明确,检测设备不完善,大部分省辖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节能材料、产品未进行复验或复验不齐全,对非推广、认证的节能材料、产品把关不严。个别不法厂商,盯住检测方面的漏洞,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竞相压价,无序竞争,对下步建筑节能工作的健康开展,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五)节能施工资质管理不严格。在施工现场,发现大部分节能工程分包单位,没有按照部、省要求,取得相应资质,无资质施工的情况比较普遍。施工人员对节能标准掌握不清楚、施工工艺操作不熟练。部分单位既没有取得增项资质,也没有专项资质,仅靠装饰装修资质,就开始承包节能工程施工,节能工程存有一定的质量隐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