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

  (四)实施步骤  为了使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牧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其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传达落实有关政策精神,宣传动员,学习培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掌握基础数据,据实测算到户,张榜公示,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备案。要求于9月2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依据测算底册,填发纳税通知书、监督卡,下达各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拨付资金,并向农户及时发放补贴,着手开展农牧业税征收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督导组对区县各项工作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走访农户、核对数据、察看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各区县上报书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采取措施。关键看是否领导到位、工作人员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数据资料是否正确齐全,组织收入是否完成,农民群众是否满意。要求于11月底全面完成。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深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统一政策、加强领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兼顾、配套推进、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狠抓落实、规范操作"的原则,五年内取消农牧业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稳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切实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当前主要狠抓一个落实,深化三项改革,做好五个完善。
  (一)狠抓一个落实:即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深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政策。突出抓好政策兑现,抓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抓好财政转移支付。
  (二)深化三项改革:一是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精减人员,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确保基层政权有效运转;二是深化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有效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三是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这三项改革是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关系到第一步改革的巩固完善提高,关系到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关系到第二步改革的成败。为此,各级税改办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市编办、农牧、教育、财政等部门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加强领导,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安排一定的时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改革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完成改革的最终目标。
  (三)五个完善。一是完善农村牧区"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制度;二是完善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三是完善农村牧区社会医疗和保障制度;四是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五是完善涉农收费管理制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