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充分发挥路面清扫员的联防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建立协助破案奖励机制。利用清扫员熟知路面情况的特点,充分发挥其在保护路产工作中的突出作用。同时,要发动高速公路沿线村屯群众,积极协助开展路产保护工作,建立奖惩机制。
五、步骤安排
联合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至6月末)
1、制定工作方案。各管理处和分局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联合治理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协调联络办公室。
2、各管理处和分局抽调业务骨干,对辖区内路产丢失较严重的路段进行调查,确定治理的重点。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至9月)
各管理处和分局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辖区联合治理专项行动。原则上联合治理专项行动由各单位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实施,具体时间由各管理处和分局协商确定,领导小组将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确定一周时间为全省统一行动周,以扩大战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
各管理处和分局对联合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将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治理情况进行评比,对治理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管理处和分局要通力协作,发挥配合优势,保障联系畅通,加大治理力度,在巡逻时发现情况要及时通报对方,迅速开展工作。
(二)严格执法。各管理处和分局在治理行动中,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盗窃破坏路产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理。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各管理处和分局可以在每次联合治理行动中,邀请新闻媒体对整个行动进行跟踪报导或向其提供宣传素材,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增强治理效果。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管理处和分局要通过联合治理行动,加强部门间的业务沟通和衔接。针对治理的重点和难点联合采取治本措施,如与辖区附近废品收购站取得联系,向其介绍路产情况,要求其不要收购被盗路产,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等,并与之建立联系网络,定期走访。从而建立长期有效的治理机制。
(五)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管理处和分局要在每次行动结束后3日内,将此次行动的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小组。
二○○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