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关于印发《联合治理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路产违法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高管联字[2006]45号)
高管局各管理处、高速公路公安局各分局、东北高速吉林分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联合治理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路产违法行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 《联合治理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路产违法行为的实施方案》
二○○六年六月六日
附件:
联合治理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路产违法行为的实施方案
近期,我省高速公路辖区内接连发生多起盗窃破坏路产案件,其中,仅长春绕城高速公路辖区发生的两起盗窃路产案件损失就达六万余元,不仅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而且严重危及了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为加强对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路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与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将联合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路产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联合治理行动,坚决打击各种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 提高沿线群众守法爱路的法律意识,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治理使我省高速公路盗窃破坏路产案件的发案率明显下降, 沿线群众守法爱路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 高速公路路产完好率、标志齐全率分别达到95%以上,社会公众通行高速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三、组织领导
成立联合治理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路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联合治理情况的组织领导。
组 长:李晓明、高宏伟
副组长:张国臣、冯树权
成 员:王世忠、张清、燕明、各管理处处长和各分局主管刑事治安工作的副局长。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破案攻坚,加大对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路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分局要积极侦破发生在本辖区内的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路产案件,力争破获一批案件,打处一批犯罪嫌疑人。
(二)加强巡逻,控制发案。各管理处和公安分局要在易发案部位加强巡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盗窃破坏路产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爱路、护路,自觉守法的意识。各管理处和公安分局要在高速公路沿线村屯联合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群众自觉守法,爱路、护路,积极揭发、检举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