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广州市“九五”科技计划项目和2001-2004年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5〕21号)
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广州地区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
为调查广州市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按计划完成,我局组织开展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九五”期间立项的广州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二)2001~2004年立项的广州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以上项目在2003年12月31日前已经结题的请附上我局主管业务处室批准的结题文件,不需要填报报表;在2003年12月31日以后结题的计划项目(包括“九五”计划项目)需要填报报表,并附上我局主管业务处室批准的结题文件。
二、报告期
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三、调查表
调查表分为《科技计划项目调查表》、《科技示范基地调查表》、《科技示范企业调查表》3种,请各单位按项目类别填报。
四、调查组织形式
调查清单按项目申报的主管单位、行政主管单位及项目承担单位地域相结合的原则将项目归属到各主管单位,由各主管单位负责通知项目的承担单位填报并统一收齐后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发展部。
各主管单位应将“九五”计划项目和2001~2004年项目的结题材料、报表、磁盘及清单分开交。如需要调查清单的电子文档可发邮件到giic@gzst.net.cn,标明主管单位名称并写明索取调查清单。
五、填报方式
各单位在广州科技网(www.gzkj.gov.cn)上下载“关于开展广州市‘九五’科技计划项目和2001~2004年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系统。
六、报送材料
调查表一式一份、磁盘一张、汇总清单一份(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系统打印调查表和导出上交磁盘,汇总清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