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上报农村二女户结扎奖励对象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委:
为全面落实当年二女户结扎3000元奖励政策,及时下拨并兑现奖励资金,现就上报二女户结扎奖励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当年农村二女户结扎3000元奖励政策实施的范围是: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白银市、天水市、定西市、陇南市(两当县、徽县、礼县、西和县、宕昌县、成县)、平凉市、庆阳市、临夏州、甘南州(临潭县、卓尼县)所辖的县(市、区)。
二、申报审批程序
当年二女户结扎奖励对象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申请-村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初审-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市(州)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省人口委审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三、资金来源及管理
奖励资金由省、市、县分级负担,省级财政负担奖励资金总额的50%,市级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奖励资金总额的50%。按“四权分离”运行管理,农业银行负责资金发放,县级农行开设“农村二女户奖励资金专户”,内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科目。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当年结扎二女户奖励对象,原则上每年分两批于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上报省人口委。2005年9月30日至现在结扎的奖励对象,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完毕后,以正式文件附奖励对象备案登记表上报市(州)人口委并进行审核,于3月底前以正式文件附分县奖励对象备案登记表上报省人口委(见附表1、2)。
五、几点要求
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落实当年二女户结扎奖励作为平抑人口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措施,积极协调本级配套资金,全面落实当年二女户结扎奖励政策。
2、严格按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管理,确保专项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户到人。
3、严肃纪律,对有意弄虚作假或上报数据严重失实的县一经查实,通报全省,年底列入后进县。
4、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农村二女户结扎奖励对象档案资料(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