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配合建管处对施工许可、施工现场监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主体违反建筑节能政策及标准的行为。对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设计、施工等行为,要求有关单位责令改正。
8、省造价管理总站
负责建筑节能项目消耗量标准及有关计价规则的编制和管理以及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的测算和发布,建筑节能造价的管理应符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以规范建筑节能市场。
各有关处室和直属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协同配合、加强管理,严把工程建设各环节审批关、材料供应市场准入关、检测机构资质审查关,严把民用建筑工程各类奖项和城市荣誉的评奖关,重点抓好规划、设计、图审、施工许可、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备案和房屋销售各环节的监管,重点监督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定责任以及工程实体有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工程,不予审批、施工、销售、使用和评奖;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所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有关单位予以整改,对涉及商业贿赂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加强信息统计工作,加强对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确保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
关于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实施要点和工程相关主体责任,有关文件均做了相应规定,其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附件:1. 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实施要点.
2 .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相关主体责任.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一
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实施要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建设部、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工程审批、施工、备案各环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督审查,发现违反建筑节能标准和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居住建筑,不予审批、施工、竣工验收、备案、销售、使用和评奖。
一、建设全过程审批环节监管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