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05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高字[2005]22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3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高字[2003]185号)要求,定于今年5月份集中认定一批高新技术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受理期间:申报期限到5月31日止。
2、受理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楼“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3、高新技术产品认定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企业管理执照复印件;
(3)企业审计报告;
(4)产品检测报告;
(5)产品用户报告(1-2份)。
4、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软盘一张(汇总盘)。
5、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可从省科技厅网站下载。
请各市科技局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和核准相关材料,并汇总上报省科技厅。
联系人:朱永能 电话:020-83557368
梁月娟 电话:020-83549853,83163873
E-mail:gdte@gdte.cn
附件: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OO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部门(盖章):
所在地区:
申报日期: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三年制
填 表 说 明
1.申报单位可以是生产企业,又可以是贸易公司。申报单位如果是贸易公司,填表2;另补充本公司产品的生产企业情况填表3;申报单位如果为生产企业只填报表2。
2.“推荐部门”要求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3.“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序号”和“海关商品编号”分别对照《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和《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填写。
4.技术领域是指:01-电子信息;02-软件;03-航空航天;04-光机电一体化;05-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06-新材料;07-新能源和节能产品;08-环境保护与地球海洋;09-现代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