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国家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5〕1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支持国家“863计划” 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在我市实施,我局拟对我市2004年至2005年获得国家“863计划”等重大专项科技攻关项目进行资金配套。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金配套的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和重大专项科技攻关计划,2004年8月-2005年7月收到国家拨款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主持或主要参加单位;
(三)项目在本市有较好产业化基础,对本市产业发展拉动作用大、有预期经济效益;或项目在本市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对本市重点学科建设提升作用明显,有预期应用前景及良好社会效益。
二、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资金配套:
(一)项目或相关的研究内容已在我市各类科技计划立项并得到资金资助;
(二)“863计划”和重大专项科技攻关项目不在本市进行产业化;
(三)以个人身份参加项目;
(四)项目年度拨款额低于10万元。
三、申报项目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国家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
(二)原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任务书;
(三)国家立项证明以及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经费到位凭证材料。
材料一式2份和磁盘1张,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请于8月12日前报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发展部,申请表可从广州科技网(www.gzkj.gov.cn)下载。
附件:国家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00五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国家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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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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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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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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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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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项目是否在广州产业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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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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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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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配套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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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费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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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总额 │ 国家资助 │ 地方配套 │ 申请资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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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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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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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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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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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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