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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二)突发事件评估分析制度

  厅安委会建立突发事件评估分析制度。每半年或不定期听取有关成员处室关于突发事件评估分析的汇报,研究和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并予以实施。年终形成年度工作总结。

  (三)事故接报和应急处置制度

  厅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处室接到安全事故快报后,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对重大、紧急事件按要求报分管相应工作的领导,以及安委会正、副主任。

  (四)约谈制度

  全省建设系统发生三级以上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产生重大社会、政治影响的事故)或者一个市州质量安全监管考核受到红牌警告的,厅安委会要约请事故发生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委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到省建设厅汇报谈话.

  (五)联络员制度

  厅安委会建立和完善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厅各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与厅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并不定期书面报送安委会部署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六)重要节假日值班制度

  重要节假日前,由厅安委会办公室排出各处室成员轮班表。值班人应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并按照规定,将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五、厅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厅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厅安委会日常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研究、提出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重要政策、措施分工建议。

  (二)贯彻落实建设部、省有关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并提出相关要求。

  (三)负责与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各市州建设系统安委会及办公室的日常联系,报送、传达重要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加强与各处室的沟通与协调,组织厅安委会各处室联络员会议。

  (四)牵头筹备厅安委会会议,印发会议通知,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安委会负责人报告。

  (五)牵头组织相关职能处室统一建立建设系统安全信息系统,提出各项预案演练方案和对建设系统人员的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工作,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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