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湘建价〔2006〕330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制定《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消耗量标准》,现予以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价办法》及相应的工程消耗量标准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进行工程发承包计价。
二、《计价办法》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即综合单价法计价)和工料单价法计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其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
三、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对工程消耗量标准实行适时动态管理,应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相应项目。工程消耗量标准中未含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基价,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采集并发布本行政区域内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基价生成,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统一发布。为确保计价的准确性,通过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符合性评测合格的软件,才能用于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否则工程造价成果无效。对于使用盗版、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纠正。对于销售盗版、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