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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6年广州市科普项目的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6年广州市科普项目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6〕28号)


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市科普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普事业的发展,支持科普基地的建设,加强创新和完善科普项目和设施,进一步促进科普创作和科普活动的开展,我局今年继续组织实施科普项目计划,请各相关单位按照《2006年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06年3月31日前将申报书报送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公司。

  附件:《2006年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六年二月九日

  附件:

2006年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推动我市科普事业的发展,支持在穗的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我市科普基地的建设,加强创新和完善科普项目和设施,进一步促进科普创作和科普活动的开展,我局开始组织2006年科普项目申报工作。
  一、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
  (一)支持科普基地建设。市科普基地、在穗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创建科普基地单位,其科普场所的科普功能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设施在原有基础上,加强和完善科普功能基础设施,开辟科普宣传教育新途径、新内容、新方法,研制科普器材等;
  (二)提高青少年学生对科学的认知水平,鼓励科技工作者走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和传播研究成果,配合学校、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指导中小学生校外科学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提高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的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科技特色项目、科技竞赛项目;
  (三)科普作品创作。重点支持内容新颖、构思独特、时代性强、科学性强、科学精神与艺术感召力相得益彰的科普原创性作品的创作、编写和出版的资助项目。作品创作者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普作品创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科普工作研究和实践经验。作品的内容、类型:
  1、科普类图书,包括专著、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等;
  2、科普类挂图、科普宣传画册;
  3、科普类音像制品。
  二、申报范围
  (一)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市直单位和开展科普活动的有关单位。
  (二)市科普基地,在穗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创建市级以上科普基地的有关单位。
  (三)有志于科普作品创作,热心科普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
  各单位原则上同一类型项目只能申报一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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