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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技术素质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依托企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集团),应依法建立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制度,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员不少于20%,形成职工技能正常成长通道。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其中60%以上应用于技术工人培训。鼓励企业实行多种形式与职业学校合作,联合办学,采取“订单”培训,建立“教学车间”、“教学工厂”;鼓励企业加强内引外联,尤其是行业内的交流观摩培训。

  (三)发挥职业院校培养技术工人的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着力办好市一职、二职和技校,叫响品牌,提升水平,形成规模优势,使其成为我市青年技术工人成材的摇篮。各县(市、区)要抓住时下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的宏观机遇,在本地区至少办好一所职业高中。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对全市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在量与质上竭力赶上全省平均水平并放眼全国;加强同陶院、高专的联系,争取添设切合瓷都产业的高等职业教育班,促进职教普教相互融通,因地制宜,为我所用。

  (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支持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合作等形式办学。当下,应对现有资源加大引资改革重组力度,打开局面,典型引路,促进社会培训机构和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推进厂校合作、校企联合等办学模式,增强办学活力。

  (五)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与本地用工企业和沿海用工地区的联系,结合企业技能岗位的要求,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实训方案。企业与职校联合制定培训计划,提供实习场地,选派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学员参与攻关。实行校企合作的定向培训费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政府在其中应多穿针引线,服务双方,并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培训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六)广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青年技术能手脱颖而出为落脚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创新等活动。市总工会要积极选拔职工参加全国全省职工技术技能大赛,拓展交流平台,展示瓷都工人形象;要和市劳动保障等部门定期组织全市性职工技术比武,推动形成制度规范化;要指导各行业企业在自身内部组织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名师带高徒”和争夺“创新示范岗”、“巾帼建功岗”等活动,组织职工学绝技、炼绝活,搞好传帮带,培养造就更多的能工巧匠、技术标兵和技术工种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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