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发展循环经济指导意见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发展循环经济指导意见的通知
(景府发[200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关于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新型工业化,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发展循环经济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和继续推进工业第一位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快结构调整,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大力推进与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和社会充分参与相结合,努力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原则。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推动、依法管理、经济激励、宣传教育等有效措施,激发企业内在动力,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坚持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原则。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为重点,加快资源节约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坚持重点示范、有序推进原则。确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全面有序推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