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2、加强内外协作与工作配合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总局的规定,在系统内部要加强政策法规、稽查、征管、税政、监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在系统外部,不仅要加强与其他税务机关之间的配合,还要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在内外、上下形成管理合力,提高房地产行业的专项整治效果。各单位除了要继续加强和做好房地产业日常税收管理、税务稽查以及执法检查自查工作之外,对于政府于7-8月份组织的房地产业专项检查活动,各单位还要积极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对于需要我局有关单位协助的,有关单位应当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资料的管理
  房地产交易税收资料是各项税收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单位特别是各基层局契税征收窗口要认真做好对房地产税收资料的采集、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要确保相关税收资料的完整。对存档资料不全或在资料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执法责任。
  4、加强对房地产业税收制度的调查研究
  加强对房地产业的税收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单位在日常税收管理中,要注重收集和整理有关房地产业的经济数据和税收数据,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及其对企业经营和宏观经济产生的影响。同时,也要结合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形势以及经济发展需要,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分析总结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及税收管理制度与房地产业发展之间存在的不相适应性,提出现行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有关政策的利弊得失,提出不断改进和完善房地产税收管理的措施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和合理化。
  5、要及时总结和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按照总局工作要求,房地产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到今年年底前结束。在此之前,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并积极搞好与市、省和国务院专项整治检查组各项工作的配合。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各单位要形成房地产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房地产税收管理现状;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工作做法及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房地产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税收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各单位应于11月30日前将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政策法规处信箱,政策法规处将在各单位报告基础上,形成全局的房地产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于2008年1月底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