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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发《县乡服务站所运行机制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


  ①县服务站长要督促完成计划生育全部技术服务工作;

  ②县服务站长负责依法经营县乡服务站所,独立确定服务站所发展方向和拓展业务内容;

  ③县和乡镇服务站所人员的进入、调配需由县服务站长同意,并对乡镇服务所长任命有建议和推荐权;

  ④县服务站长依据公平和效率兼顾原则确定经营性收入分配办法;

  保障措施:在目标期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群众认可的县乡服务站所,市州、县区人口委(局)可对县服务站长予以重奖,亦可经职工大会或站务会议同意后,从服务站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3、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核算机制。按照《技术常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根据县乡服务站所开展业务的实际工作量,核算技术服务成本,既要严格控制成本,避免浪费,又要保证每项服务有足够的投入,确保服务质量。

  ①计划生育免费手术费由县服务站与人口局根据实际工作量统一结算,统一拨付乡服务所;

  ②日常技术服务材料消耗由县服务站统一采购,采购经费计入技术服务成本;

  ③县乡服务站所日常运行经费(如水、电、采暖、车辆燃油、设备采购等)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由当地政府保障;

  ④县乡服务站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规定所需配备设备由财政保障;

  保障措施:省市考核中重点内容包括免费手术费拨付情况;当地对县乡服务站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规定所需配备设备的财政保障情况(应对这一项投入在计划生育投入中所占比例有一个最低限度规定);经营性收入的返还情况(对于返还比例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最低限度规定)。

  4、改革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实行双向交流机制。

  ①聘请在当地有名望的执业医师到县乡服务站执业,提高服务站业务水平,帮教技术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

  ②在不改变人员隶属关系的前提下,选派县服务站业务能力较强、具备执业资质的技术服务人员轮流到工作开展较差、人员资质不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要求的乡镇服务所短期工作(不少于半年),发挥“名人效应”带动乡镇服务所规范开展业务;

  ③选调乡镇服务所中具备(或可能具备)执业资质、有培养前途的技术人员,到县服务站短期工作(应不短于3-6个月),针对其业务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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