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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苏州市太湖流域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附件3:2007年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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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地区 │污水处理厂名称   │建设性质│规模(万吨/日) │投资(万元)│年内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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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市区 │福星污水处理厂二期 │ 扩建 │    10    │  13000  │主体工程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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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 │ 新建 │    8    │  10900  │主体工程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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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吴中区 │木渎污水处理厂三期 │ 新建 │    2    │  3000  │主体工程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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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甪直新区污水厂   │ 新建 │    2    │  2000  │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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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城面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7.5    │  11000  │主体工程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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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相城区 │东桥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1.0    │  5000  │建成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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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太平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0.5    │  700   │建成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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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望亭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1    │  2000  │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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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 │ 扩建 │    4    │  5000  │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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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 新建 │    20    │  38000  │开工建设  │
│  │    │厂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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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新区 │白荡污水处理厂新建 │ 新建 │    4    │  6076  │建成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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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浒东污水处理厂新建 │ 新建 │    4    │  6457  │建成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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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镇湖污水处理厂新建 │ 新建 │    4    │  6541  │建成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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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张家港市│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2    │  8546  │建成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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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常熟市 │常熟市城北污水处理厂│ 新建 │    3    │  15000  │主体工程建成│
│  │    │三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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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沙家浜常昆污水处理厂│ 新建 │   0.5    │  2000  │主体工程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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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太仓市 │沙溪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1    │  1000  │建成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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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双凤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0.4    │  1000  │建成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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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璜泾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0.6    │  1200  │建成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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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浏河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0.5    │  1000  │建成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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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港城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2    │  1500  │建成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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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昆山 │沿沪产带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5    │  5000  │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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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吴淞江西区污水处理厂│ 新建 │   2.5    │  2500  │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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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铁南区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1.5    │  1600  │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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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南港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0.5    │  3000  │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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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吴江市 │松陵南部新城区污水处│ 新建 │    3    │  2000  │开工建设  │
│  │    │理厂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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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吴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 扩建 │   2.5    │  3900  │开工建设  │
│  │    │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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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汾湖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2    │      │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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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苏州市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2007年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和环保优先为指导,认真实施《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保护长江饮用水源地水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入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促进我市张家港、常熟和太仓市沿江地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点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认真落实规划环评、区域环评和项目环评,对未进行环评或环评未经批准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实施。对照化工集中区要求,做好增补的化工集中区的区域环评与环保规划。

  2.深入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整治

  各市应结合城市化建设、工业布局调整、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将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到符合产业定位、通过区域环评且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的化工集中区域内。重点做好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和改造提升,从根本上消除污染事故隐患,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从2007起,在化工集中区以外,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化工改扩建项目。按省政府要求,今明二年,完成因存在环保问题需整改的122家化工生产企业(其中张家港34家、常熟51家、太仓37家)的整改任务。要按照“一个都不能放过、一个都不能遗漏”的要求,坚持“不存隐患、不留死角”的原则,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目标的时限。制定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限期整改的工作方案,明确因环保问题须关停企业、限期治理企业、搬迁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3.提高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省制定的印染、化工行业提高污染物排放要求的地方标准。按苏府〔2006〕125号文要求,各市在2007年底以前,辖区内的所有印染企业要全面实施中水回用处理技术,所有电镀生产企业(含电镀工段)中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其他行业水污染物排放全面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促进企业通过采取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完善治理设施等措施,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4.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在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基础上,加大对辖区内印染、电镀、造纸等行业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梳理出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和限期治理。2007年底以前,张家港市完成张家港华源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东渡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停工作,常熟市完成常熟市瀛环织造印染有限公司、常熟市界泾电镀厂等14家限期治理任务,太仓市加快实施太仓针织总厂等5家企业的搬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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