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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三)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与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大力推进“禁实限粘”,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确保2007年底前在城区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拓宽散装水泥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水泥散装量和预拌混凝土使用量。确保新型墙体材料比重达到65%,水泥散装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建委)

  六、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十四)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列入全国千家节能行动和全省百家节能行动的7户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确保今年5月底前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经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

  (十五)引导商业节能。在全市大型超市、百货店、批发市场和酒店等场所推广使用节能设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六)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和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加大排涝站更新改造力度,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技术。(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十七)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强化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管,对油耗大、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车辆不允许进入运输市场。大力宣传和应用道路运输节能技术,鼓励运输企业淘汰老旧汽车,加快推进油改气工作进度。推广沥青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综合技术和旧沥青路面、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利用技术。(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公用事业局)

  (十八)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实施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新建筑设计要体现优先利用太阳能的原则。研究制定建筑节能地方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规程和标准。做好建筑节能专项示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试点。鼓励采用高效照明电器和变频节电技术,实施“绿色照明”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

  (十九)推动政府机关节能。政府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培养节能习惯。严格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用能设备运行标准,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办公用房进行分批改造。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大力推动节能产品采购。(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七、强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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