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苏府〔2007〕11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实施“四大行动计划”,实现结构、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提升工业经济整体活力和综合竞争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高科技含量,调优产业结构,引导社会资源合理优化配置,促进我市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引导资源增量指标主要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倾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克服和避免市场自发性和盲目性的弊端,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
(二)增量带动与存量调整相结合原则。既要立足现实,通过存量调整,提升传统产业的“先进”程度;又要放眼未来,通过增量带动,提升存量。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技术优势和产业链整体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构筑产业整体竞争优势。
(三)产业集聚原则。以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各类特色产业基地为依托,抓住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和完善专业化分工的关键点,引导产业集聚,延伸产业链,着力打造一批产业规模大、市场份额重、创新能力强、产出强度高,在国际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产业基地。
(四)外向带动原则。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在接受国际产业转移的同时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内外合作,深度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积极吸纳全球资本、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丰富的能源、土地、矿藏等资源,引导、扶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参与国际竞争。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制订完善的能源评审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节能、节水、节材新技术,依靠技术水平的提高降低消耗,依靠生产效率的提高节约能源,努力形成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和生态环保型的产业和产品结构,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