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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四、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现代物流企业拓展网络服务体系,发展骨干型物流企业,形成以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及供应链服务企业为主体的物流产业群。一是培育一批重点物流项目。要加大物流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现代物流业,力争每年培育10个对我市物流产业发挥集聚作用的重点项目。近期实施苏州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的口岸监管点项目、中外运高新物流公司的保税物流仓库项目、华东国际塑化城(太仓港区)的保税物流项目等36个省、市级重点物流项目。二是建设一批保税物流中心。要进一步发展一批集国际中转、采购、配送、转口贸易于一身的保税物流中心,力争到“十一五”末达到6家以上具有保税功能的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目前,要加快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苏高新保税物流中心等保税物流中心的运作,加快整合“大通关”服务平台,建立一体化的货物出入境处理网络系统,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为我市制造业“大进大出、快进快出”提供配套条件。三是打造一批物流服务品牌。要引导物流企业增强品牌意识,转变观念,增加投入,引用先进管理技术,推广先进物流理念,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要通过资金扶持、用地计划的优先安排、政策倾斜、评比先进、媒体宣传等一系列措施,打造20个在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自主物流服务品牌,做大物流产业、做强物流企业。到2010年,新增国家A级物流企业20个,新增5个省、市级重点物流基地和50个重点物流企业。

  (二)有序发展金融保险业。鼓励金融创新,创新服务品种,打造新型金融机构集聚区和金融产品创新中心,全力支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全省率先建成金融生态良好地区。发展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壮大证券投资基金,引导规范私募基金发展。拓展资产证券化、离岸金融、外币商业票据、中间业务等金融新业务和新产品,继续拓宽衍生产品交易。鼓励多种形式的风险创业投资,畅通非上市股份制企业产权流通渠道,鼓励担保公司扩大业务领域,丰富担保品种。规划建设金融配套服务基地,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设立地区总部以及后台业务、产品研发、客户服务、数据备份中心。鼓励组建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支持保险业组织创新、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加快建设全省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

  (三)扶持发展商务服务业。一是以加快昆山花桥国际商务中心、金鸡湖中央商务区建设为重点,并在市区及各县级市(区)有条件的城区规划建设符合国际化、市场化要求的中央商务区。加强CBD规划和建设,根据CBD的功能和业态需求,重点发展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业务领域,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大型企业在CBD设立地区总部、研发设计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和结算中心,逐步将CBD建设成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融通交汇的区域性国际总部中心和商务中心。二是加快发展法律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经济鉴证类服务、咨询服务,支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专门专业机构承接企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以及法律意见报告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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