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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大力开展城市房屋拆迁、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

  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全面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切实推进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要突出重点,围绕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调控、出租汽车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制定行业依法治理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部署,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省建设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深入开展。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活动,在建设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尤其要将“法律进工地”主题活动作为建设系统“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农民工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月”、“城市绿化周”等宣传活动,集中开展行业法制宣传教育。

  三、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全省建设系统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察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制度。厅党组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一次集体学法,组织一次法制讲座,组织参与全省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开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制度落实情况考核。全省建设系统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明确要求,完善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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