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06年度湖南省建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湘建办〔2007〕2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
我厅拟定于2007年3月上旬召开全省建筑管理工作会议。经研究,决定在会上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以激励全省建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进一步推动我省建筑业持续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湖南省建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一)评选范围:市州、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程造价、劳保统筹等管理机构。
(二)评选条件:认真贯彻党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
要求,严格执行建筑行业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在推进行
业发展、市场监管、行业统计、清欠工作以及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程造价、劳保统筹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推荐名额:各市州限推荐2-3个,其中市州1个,所辖县(市)1-2个。
二、2006年度湖南省建筑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一)评选范围:市州、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程造价、劳保统筹等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政治思想品质好,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建筑行业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促进行业发展、市场监管、行业统计、清欠工作以及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劳保统筹管理成绩较为突出。
(三)推荐名额:各市州限推荐4-6名,其中市州2名,所辖县(市)2-4名。
三、200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一)评选范围:市州、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有拆除工程监管职责的市州、县(市)房产管理部门。
(二)评选条件:严格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全年建筑施工伤亡人数控制在年度考核目标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