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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强化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承办人应一次性向行政管理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依据、办理程序和相关要求。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告知办结时限。
  5、实行服务承诺制。各科室、各单位要广泛推行服务承诺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推进诚信服务,特别是投资者和对人民群众作出的公开承诺,要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
  6、实行责任查究制。各科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内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位职责,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对违反有关规定,在企业和基层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和事,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四)依法行政,规范服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行政职能,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尽快清理已经过时的、不合理的政策和法规,强化服务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工作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五)服务基层,取信于民。坚持为基层和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解疑释惑,当好群众的参谋和服务使者。整顿行政和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等突出问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五、活动步骤
  主题活动从2007年6月中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
  (一)组织动员阶段(6月15日-6月20日)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强化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发展”主题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召开全局“强化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发展”主题活动动员大会,局属各单位也要迅速组织动员,进行安排部署,上报实施方案。通过举办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和新闻宣传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查改阶段(6月21日-8月15日)
  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采取自己找、上级点、群众提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摆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学教活动制定的整改措施,重点在逐项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在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方面要见到实效。要针对目前企业、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积极有效的整改,建立、修订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以及行政不作为和责任查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要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努力提高我局服务的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水平。我局“强化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发展”主题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活动,广泛征求企业、基层及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并反馈,督促整改。要与不断扩大“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学教活动成果紧密结合,与创先争优、创建文明(和谐)单位等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综合整改。我局要在劳动保障信息网上开辟作风建设网页,公开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受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公开接受监督。通过召开不同层面服务对象座谈会、问卷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跟踪暗访等形式,对各科室、各单位开展主题活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在活动中发现的企业、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我局形象的典型事件及相关人员,要予以曝光,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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