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办事公开方面:服务窗口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结果和时限,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等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开;公开的形式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办事行为公开、公正、透明。
4、工作作风方面: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着装整洁、文明礼貌,未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5、监督机制方面: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投诉举报等群众监督制度和工作考评、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使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优秀服务标兵评比标准
1、政治思想好。就是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2、业务技能好。就是爱岗敬业,刻苦专研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处理业务又快又好,不出差错。
3、职业形象好。就是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态度热情、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不推诿、拖拉、扯皮、刁难,遵守规定和承诺时限;着装整洁符合要求,言谈举止和仪表形象良好。
4、遵章守纪好。按时上下班,集中精力办业务;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违规操作。
(三)“双争”活动的评比比例
“双争”活动的评比比例本着既不平衡照顾失去竞争的激励作用,又不让大家感觉够不着失去竞争的信心,一般情况下窗口单位评比比例掌握在30%左右,优秀服务标兵掌握在20%左右。
四、开展“双争”活动的要求
(一)局所属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开展“双争”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争”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双争”计划。“双争”计划是各单位开展“双争”活动的依据,必须在充分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订,并报局里备案。
(二)开展“双争”活动要注重群众性,防止和克服多数不争少数争的问题。“双争”活动是窗口单位干部职工的共同实践活动,要把所有单位和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争当优秀服务标兵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