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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开展“双争”活动的通知

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开展“双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二次全委会议和市纪委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我市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服务窗口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局党委决定从二季度开始在我局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双争”活动,即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和争当优秀服务标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双争”活动的目的和指导思想

  开展“双争”活动的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我局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开展“双争”活动是促进窗口单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它既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客观要求,也反映了窗口单位干部职工的共同愿望。

  开展“双争”活动,要着眼建设,注重经常,科学组织,务求实效。坚持争在平时,比在平时,做到定期评比,年终总评表彰;坚持横向比建设水平,纵向看进步幅度,不搞平衡照顾,激发不同基础的窗口单位和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

  二、开展“双争”活动的范围

  包头市劳动保障部门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经办和劳动保障监察等窗口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重点是养老保险中心、医疗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退管中心、医疗鉴定中心、监察支队和就业服务局下设的职业介绍中心、失业保险中心。窗口单位之间的评比局里每季度评比一次;本单位服务窗口之间的评比各单位每月评比一次,优质服务标兵从窗口工作人员中评比。

  三、开展“双争”活动的标准和比例

  (一)优质服务窗口评比标准

  1、依法行政方面: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使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履行法定职责和程序,依法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依法办事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追究制度,未发生行政不作为或滥用权力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加强对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经办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服务对象的依法维权意识有所增强。

  2、优质服务方面:科学设置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办理事项手续简单明确,工作行为和服务标准规范,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高;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各种服务设施齐全,窗口及工作人员服务标志统一规范;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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