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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伽玛刀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伽玛刀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0]64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请确定伽玛刀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参照沈阳医大等医院的收费标准,暂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基本治疗费:15,000元/次;

  二、在基本治疗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次照射收费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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