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第二批省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照明用电执行普通工业用电价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苏价工[2007]349号)
省电力公司,各市物价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苏发[2005]17号)的精神,省经贸委认定并公布了第二批省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名单,为扶持这些企业发展,现确认这些物流基地和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的照明用电自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普通工业用电价格,并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
省第二批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名单
重点物流基地(10家)
1、徐州海荧汽车工程机械配件物流基地
2、吴江经济开发区物流中心
3、江苏亚邦医药物流基地
4、江苏三江现代物流中心
5、南京幕燕金属物流中心
6、泰州市城北物流园区
7、宜兴旺达物流中心
8、盐城市现代物流园区
9、扬州长江石化保税物流中心
10、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物流基地
省重点物流企业(20家)
1、中电科技(南京)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2、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
3、昆山市北方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4、昆山大地物流有限公司
5、南通恒基物流经贸有限公司
6、江苏里下河物流有限公司
7、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物流配送中心
8、苏州市江通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9、苏州亚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0、南通飞鹤物流有限公司
11、宿迁交通物流有限公司
12、江苏益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常州市新华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14、连云港凯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5、洪泽海珠物流有限公司
16、淮安仁和工贸有限公司
17、江苏白杨湾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18、南京东扬物流有限公司
19、丹阳市长江物流市场
20、江苏东方钢材城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