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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湘建人教〔2007〕77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和建设部《关于做好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05〕8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管理机制

  艾滋病是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兴衰的重大传染病。目前,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较为严峻。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庞大,流动性强,居住集中,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人群之一。各市州、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艾滋病蔓延。为切实加强对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开展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

  建设行业的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艾滋病防治知识相对匮乏,自我保护意识差。在建设行业农民工中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是建设行业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有效措施。各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农民工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到阳光工程培训、引导性培训等转移培训,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通过宣传片等帮助农民工了解艾滋病传播途径、流行特点,掌握预防知识。要引导建筑业企业充分利用农民工学校这一平台,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到项目、工地。企业要结合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等,对农民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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