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加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力度。督促省属企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符合本单位情况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具体实施细则。召开省属企业构建惩防体系推进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抓好委党委构建惩防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与落实,完成省国资委党委《具体实施方案》年度目标任务。
2、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以荣辱观教育和法纪规章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等形式,分类分层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总结推广徐矿集团和连徐高速公司等廉洁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按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年的要求,认真抓好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督查。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指导和督促省属企业制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继续实行廉洁承诺、廉洁谈话、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廉政档案等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出台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4、进一步发挥监督的关键作用。以保证廉洁从政、廉洁从业为目标,加强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和委机关处以上干部的监督。深化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工作,制定《巡视意见反馈与整改工作暂行办法》,注重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指导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产品销售、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和省国资委党委的部署做好有关工作的专项督查。整合企业内部监督资源,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
三、针对企业和机关实际,深入推进效能监察和行政监察工作
1、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国资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南京禄口机场等先进典型的导向作用,按照企业类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督促省属企业对效能监察工作程序进行规范,推动效能监察工作在立项上具有计划性、内容上具有针对性、方法上具有可操作性、运行上具有实效性。加强对监事会和委机关各处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推动依法履职,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