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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新增医疗项目和价格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新增医疗项目和价格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1]7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请确定新增医疗项目价格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项目和价格,具体项目和价格附后。

  上述价格,如省物价、卫生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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