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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01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

  二、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重点是农电、农业用水、农村中小学、土地管理、婚姻登记、计划生育,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二季度)
  三、坚持搞好平时经常性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开展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大检查,发挥民主党派特约物价监督员和职工总站群众价格监督作用,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全年)
  四、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价格检查,特别是旅游旺季和“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重点抓好餐饮、旅游景点、停车场、出租车、交通票价、旅服行业价格执行情况,维护大连市对外良好形象。(全年)
  五、深入开展8个以上的专项价格和收费检查,重点抓好药品价格、工商收费、汽车销售和相关收费、商品房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专项检查。(全年)
  六、深入宣传贯彻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继续推进明码标价的普及和规范,开展全市明码标价大检查,年内统一规范餐饮业、加油站等行业的明码标价。(全年)
  七、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中心工作,热情接待,认真宣传,及时查处举报案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抓好舆论监督,上稿率争取200篇以上。(全年)
  八、抓好物价检查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开展全市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全年)
  九、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加强行政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坚持考勤考绩,提高工作效率。(全年)
  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到课率90%以上,全所人员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全年)

办公室主要工作目标

  一、围绕物价工作的主要任务,组织开好全年和季度物价工作会,按时编发月工作要点,强化督查督办工作。(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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