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机车大厦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机车大厦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房字[2001]1号)
大连机车厂物业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确定机车大厦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机车大厦”等五栋高层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0元。公建、商住部分的收费标准高于住宅时,由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协商议定,报市物价局备案。
你中心须明示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加强物业的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收费的有关要求按大价发[1996]10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