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建建〔2007〕155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79号)和省安委《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办〔2007〕9号),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湖南省200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七年五月九日
湖南省200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依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夯实基础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建设“平安工程”,构建“和谐湖南”。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遏制我省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省全年百亿元建筑施工产值死亡率控制在3.5以内。
三、专项整治范围、内容和依据
(一)专项整治范围是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各类房屋拆除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建设工程,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拆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