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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原轮”大连至天津部分运价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原轮”大连至天津部分运价的批复
(大价工字[2001]5号)
大连中洋航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连津航线部分运价的请示》收悉。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交通厅转发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调整交通部直属水运企业客运票价的通知》(辽价发[1994]44号)精神,并考虑到近年来燃油价格上涨,企业运输成本增加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并参考中海客轮有限公司运价,同意你公司上报的“中原”轮大连至天津运价标准(详见附表),客运价内含3%旅客保险费;车渡运价内含绑扎费、港建费、港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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