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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抄送:(申请人)

  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七)

提出答复通知书
[  ]  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你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依法已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抄送申请人和第三人)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八)

停止执行通知书
[  ]  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你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依法已予受理。        (需要停止执行的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自  年  月  日起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日前,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抄送:(申请人)

  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九)

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
[  ]  号

(申请人):
  你(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依法已予受理。      (中止审查的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  款的规定,决定中止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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