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 ] 号
(本通知自收到复议申请5日发出)
(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具体列出),现请(申请人)于 年 月 日(收到复议申请的15日内)向本机关提供上述补正材料,无正当理由或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五)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 ] 号
(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受理后,(写出《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八条的情形),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八条第 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六)
责令受理通知书
[ ] 号
(被责令受理的机关):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 年 月 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应当予以受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二十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三十一条的规定,请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