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二)
不予受理决定书
[ ] 号
申请人:姓名 年龄 性别 住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
被申请人:名称 住址 。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写明:不服本决定,可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十九条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三)
受理通知书
[ ] 号
(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六条和第
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已予受理。
特此通知
(抄送第三人)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