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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郑州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业务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八、联网企业在办理完毕电子账册每个核销周期的海关核销手续后,均应向主管海关申请出具《加工贸易联网企业核销情况表》(附件2)。主管海关将出具的《加工贸易联网企业核销情况表》加关封后,邮寄或由联网企业转交其主管税务机关。

  九、联网企业应在海关核销后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及时凭《加工贸易联网企业核销情况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免)税核销等手续。每个核销周期期满后、海关办理完毕该期核销手续前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暂不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手续。

  附件:1.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

  2.加工贸易联网企业核销情况表

  二OO六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

国家税务局:

  为我关区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编号为          。进口料件最大周转金额为    万美元。联网监管业务首次进料时间为     ,核销周期为     。

  特此证明。

海关签章

年  月  日

  注:一式三份,一份海关留存,一份企业留存,一份转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2
  加工贸易联网企业核销情况表

  企业名称:

  自理报关编号:                      单位:美元

┌─────────────┬────────────────────────────┐
│    电子账册号    │                            │
├─────────────┼────────────────────────────┤
│     核销周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本期进口料件耗用情况                │
├────┬────────┬────────┬────────┬──────────┤
│ 序号 │ 出口商品编号 │ 出口商品名称 │ 本期出口总值 │   本期耗用   │
│    │        │        │        │  进口料件总值  │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本期进口料件结转情况                │
├────┬────────┬────────┬────────┬──────────┤
│ 序号 │ 进口商品编号 │ 进口料件名称 │ 结转下期数量 │  结转下期总值  │
├────┼────────┼────────┼────────┼──────────┤
│  1  │        │        │        │       元  │
├────┼────────┼────────┼────────┼──────────┤
│  2  │        │        │        │       元  │
├────┼────────┼────────┼────────┼──────────┤
│  3  │        │        │        │       元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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