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联网企业在办理完毕电子账册每个核销周期的海关核销手续后,均应向主管海关申请出具《加工贸易联网企业核销情况表》(附件2)。主管海关将出具的《加工贸易联网企业核销情况表》加关封后,邮寄或由联网企业转交其主管税务机关。
九、联网企业应在海关核销后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及时凭《加工贸易联网企业核销情况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免)税核销等手续。每个核销周期期满后、海关办理完毕该期核销手续前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暂不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手续。
附件:1.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
2.加工贸易联网企业核销情况表
二OO六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
国家税务局:
为我关区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编号为 。进口料件最大周转金额为 万美元。联网监管业务首次进料时间为 ,核销周期为 。
特此证明。
海关签章
年 月 日
注:一式三份,一份海关留存,一份企业留存,一份转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2
加工贸易联网企业核销情况表
企业名称:
自理报关编号: 单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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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账册号 │ │
├─────────────┼────────────────────────────┤
│ 核销周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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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进口料件耗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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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出口商品编号 │ 出口商品名称 │ 本期出口总值 │ 本期耗用 │
│ │ │ │ │ 进口料件总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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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 │
├────┼────────┼────────┼────────┼──────────┤
│ 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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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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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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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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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进口料件结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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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进口商品编号 │ 进口料件名称 │ 结转下期数量 │ 结转下期总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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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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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 元 │
├────┼────────┼────────┼────────┼──────────┤
│ 3 │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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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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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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