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及时落实监测和应急资金。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动物疫病监测、消毒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储备金。要按照省里制定的应急物资储备指导意见,及时安排资金,更新补充疫苗、消毒剂、防护用品等应急储备物资。
三、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落实好防控工作责任制。各地要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与核查责任制、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和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制,确保秋季集中免疫、监测、报告和检疫监管等防控关键措施落到实外。对因免疫不到位、疫情报告不及时等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认真组织动员和部署。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专题研究秋防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精心组织安排,广泛发动群众全力以赴抓好今年秋防工作。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工商、经贸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共同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三)加大督查力度。各地要继续执行督查制度,结合实际,适时组织效能、监察、农业(畜牧兽医)等部门,对本次秋防的每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补缺补漏,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秋防工作结束后,要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对本辖区免疫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四、抓紧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一)尽快完成市、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市、县两级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尽快制定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建立健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核定合理的人员编制。
(二)理顺乡镇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要尽快按照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稳定和强化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和运行机制。秋防期间,各地要保证每个乡(镇)有专职畜牧兽医干部抓防疫,确保防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