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7-2010年)》的通知

  四、主要指标及工作任务
  “行动”的目标人群为在深圳工作的农民工。
  (一)主要指标
  到2010年:
  1、农民工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5%。
  2、农民工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
  3、农民工相关职业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相关行为形成率达80%。
  4、农民工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0%。
  5、工业区工人安全就餐比率达80%。
  6、农民工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率95%;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率98%。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3、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防止疲劳导致意外伤害、工伤发生。
  4、做好农民工常见病和职业病的健康教育工作。
  5、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为农民工提供价廉、优质医疗保健服务。
  6、推进深圳市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日常饮食。
  7、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8、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及其子女预防接种工作。
  9、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10、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工作。
  五、组织网络建设
  (一)组织机构:根据《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府﹝2006﹞243号)文件精神,“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在深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由市卫生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完善政策保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强“行动”工作的督导,保证“行动”按计划逐步落实。
  成立“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协调组”,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协调落实“行动”方案的各项具体措施,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汇总各部门、各区上报信息,及时报告工作进展等。协调组人员组成:
  组 长:罗乐宣(市卫生局)
  副组长:林汉城(市卫生局)、沈华亮(市劳保局)
  成 员:王震雷(市委宣传部)、罗东辉(市财政局)、宋晓红(市计生局)、冯石林(市安监局)刘爽汉(市城管局、市爱卫办)、管耀华(团市委)、藏晨(市妇联)、黄河清(福田区卫生局)、董书贤(罗湖区卫生局)、王三杰(南山区卫生局)、赖丕生(盐田区卫生局)、廖欣(宝安区卫生局)、王玉琼(龙岗区卫生局)
  (二)各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区参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各区“行动”计划。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